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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城市化发展的不断推进,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准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与日俱增的生活垃圾,越来越影响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在2016年就提出,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应得到一定效果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去年《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白准确地提出年内所有县(市、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自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市慢慢地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1.分类主体意识较弱,分类投放参与率较低。2.收运系统设施不完善,分类收运难度较大。3.再生回收系统不完善,资源化利用较低。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建立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以此来提升全社会环境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强化市级统筹和督促指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为环环相扣机制提供必要支撑,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变软引导为硬约束。同时将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纳入“十四五”规划,加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这一环保产业、环保经济的发展。
二、提升处理技术,完善配套设施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分类收集设施、分类运输设施、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打通从分类投放、收运到处置全链条,形成闭合圈,实现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相互衔接。拓宽投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建立激励机制,逐渐完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推进机制、废品回收补贴和回收抵押金机制,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与垃圾处理“两网”融合。支持回收企业和有条件的加工处置企业在小区开展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并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纳入回收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以“绿色银行”“积分反馈”等方式,通过“互联网+回收”,整合废弃产品回收企业资源,或通过与运营商门店、回收商合作等方式,覆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实现回收利用企业间的信息和资源共享,让居民、单位投递更便捷,慢慢地提高回收率、处理率、资源化率。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分类意识。一是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通过动画片、公益广告片在电视台、公交车、户外大屏、商场楼宇电视等载体多视角宣传普及,向公众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提高知晓率,引导公众形成积极主动参与的自觉行为,培养市民文明习惯。二是将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和引导绿色健康生活纳入文明创建测评标准,发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知识普及。三是建立学校垃圾分类宣传的主阵地。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儿等活动,搭建学校——学生——家庭垃圾分类互动体系,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小区的家庭学校良性互动和社会反哺机制。以宣传教育为翼,让垃圾分类意识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时尚。
四、强化考核督导,打造分类管理新格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持久性的工程,又是关乎市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利益的民生项目,需要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谋、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和《生活垃圾工作检查考评标准》等一系列考核考评指导标准,通过专业考核和第三方考核的方式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做考核,倾力打造垃圾分类工作新格局。
中心城区已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环卫处在全市319个公共机构(含合署办公)安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展板210余块,并布设三分类垃圾桶600余个。安排3辆密闭式厢式货车用于运输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日常清运作业,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齐河县将赵官镇、华店镇作为垃圾分类试点镇,在镇区驻地和所在社区、1个综合社区和24个行政村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强化舆论宣传,购置分类垃圾桶500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5处,建设垃圾分类房等并逐步在全镇推广,并对德百商业街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处理试点项目。宁津县将宁城街道、津城街道、大柳镇、保店镇作为垃圾分类试点,配置了12辆垃圾收集车及10000个分类垃圾桶,与第三方合作建立了可回收物终端处理机制。其他各县市区也已全方面开展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根据《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的通知》(德人发〔2021〕1号),《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被列为2021年审议类项目。前期我局针对《条例》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聘请了德州市齐鲁律师事务所参与起草工作,2月23日完成了《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初稿起草工作,局组织召开了4次座谈会,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做了交流,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局网站、德州日报、德州晚报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现《条例》根据各方意见已经修改完毕,正在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
一是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方式。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直播、进公园等宣传活动,充分的利用主干道公交站亭、旅游指示牌、桥体广告位、广告塔、景区广场宣传栏、楼顶广告位、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门店流动字幕等媒介场所进行宣传引导。
二是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德州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德城区运河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和运河经济开发区生金刘、凤仪城、将军寨等3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齐河县、宁津县在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的基础上,继续提高标准;其他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乡镇或者一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是加快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泛征求意见,在各县市区城管系统内部广泛讨论,同时向相关市直部门学习探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调研,充分了解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需求;召开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司法局等法律专家与会深入研究,形成最广泛的意见,充实到《条例》中。